close

今天參加Google舉辦的Mobile Marketing Day」,在這場講座裡主要的概念就是「多螢行銷」。

1

「多螢行銷」—利用多螢幕來傳遞品牌故事。

簡單說:就是利用Paid Media結合Owned Media,再創造出Earned Media。

☆名詞解釋:

Paid Media:舉凡桌機;筆電;行動工具…等。

Owned Media:官網;Eventsite;Facebook粉絲團…等。

Earned Media:因成功的活動而自然創造出的議題與擴散效益。

 

今天的講座裡有分享了一個Burberry Kisses的案例。 



這案例之前數位時代就有分享過,有興趣可以看完整介紹。

玩法很簡單:只要對準手機螢幕上的框框送上你的吻,接著寫下自己想對對方說的話,就可以將這封E-mail寄送給對方。

手機+電腦=「多螢行銷」

 

2  

 

參加完這個講座讓我想起了在2011年幫某個車商執行的一個聖誕節專案。當時我們就是以「多螢行銷」概念的方式揭開新車的launch活動。

 

在2011年全台灣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比例大約26%,在這麼低的比例裡,當然沒有「多螢行銷」的概念。當時大部分的網路活動內容,大概就是留言抽獎、小遊戲或者上傳照片文字。但血液裡流著叛逆因子的我,每每在所負責的專案裡總是會想要挑戰一些什麼,這個劣根性就是害我老是加班的原因…

 

在規劃裡這台新車的Launch目標任務是加深TA的好感與記憶度,但我們的TA是新世代的爸爸!爸爸這件事難度就來了!如何創造出一個網路活動讓這個新世代爸爸可以很感動到進而增加產品好感度,這件事著實讓團隊們傷透腦筋。

 

到底這個新世代的爸爸會為了甚麼而感動呢?? 又有什麼網路活動會讓這群TA願意放下手邊忙碌的工作呢?

.

.

.

 

.

答案:自己的小孩……

 

這個解答是我觀察公司已婚且有6歲以下小孩的爸爸得來的。因為不管他們怎麼忙碌,永遠都會在接到小孩的來電後立馬變溫柔…

→如果是自己的老婆打來...態度就完全不一樣....哀!結了婚的男人厚~~~

 

 

接下來一切的網路活動發想就從小孩的聲音開始,另外再結合聖誕節這個溫馨的大議題。遊戲的玩法很簡單:

 

Owned Media:結合聖誕議題的Eventsite視覺。

Paid Media:爸爸的手機

Earned Media:消費者發文分享活動內容

 

3

 

玩法開始

第一步

將網路廣告投遞至親子論壇等其他TA出沒的地方,邀請TA點擊廣告BANNER

 

4

 

→最主要目的其實是吸引媽媽帶著小孩來參加活動。

 

第二步

直接在Eventsite錄下給爸爸的聖誕祝福,可以直接利用筆電內建麥克風(PC外接麥克風)或上傳音檔。

5  

→最窩心的是可以選擇立即發送至爸爸的手機或者預定發送時間。

 

第三步

設定好後,在網頁上可以立即聽取小朋友咿咿呀呀的聲音留言(噗…有些留言真的粉可愛)

6  

每多一個人錄製留言,聖誕樹上就會多一根聖誕拐杖。

 

第四步

爸爸將在小朋友指定的日期收到聖誕愛祝福的簡訊。

7

 

點擊簡訊裡的連結後,手機立刻就傳來小朋友給爸爸的祝福…就算爸爸沒有智慧型手機,直接將網址打到電腦裡也可以聽。

 

8

 

這時候Owned Media便結合了Paid Media,再加上活動搭著聖誕節議題,網路上也賺到了Earned Media。

換言之...我們利用天真無邪的孩子,幫我們推薦新bubu~~~

 9  

 

↑↑這位爸爸說在公司聽到簡訊好感人↑↑

 

以上的網路活動模式,真的已經很接近今天在Google聽到的「多螢行銷」概念,讓我一股腦地很想重溫這個網路活動。

 

當然如果類似的活動放在現在,肯定成效會更好。

畢竟在2013年的Q1智慧型手機在台灣的比例已經達到51%,而這些擁有智慧型手機的人還有八成以上出門一定都會帶智慧型手機。

另外Facebook、line等社群工具的成熟,亦會加重大家在散佈與分享的比例。

 

來勢洶洶的行動科技,肯定會讓Mobile Marketing更加重要!看來接下來我們這些行銷人員們,勢必要開始讓讓品牌「行動」,說出屬於自己的多螢幕故事了!!

 

 

後記:

今天在場內聽到不下10次的「多螢行銷」....但到底是哪個「螢」?「銀」?

 

為了確認所謂的「多螢行銷」的正確寫法,
還上網直接Google一 下!!!

 

原來.......
放映電影的銀幕叫「銀幕」,因為那是一片銀白色的布幕,影像是從遠方投射過來的。 電視以及電腦的螢幕稱為「螢幕」,是從「螢光幕」簡化而來的。

結論:Google大神完勝!!

 

 

 

 

 

 

 

arrow
arrow

    安小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